美媒文章:欧洲为什么与美国对华出口管制抗争******
参考消息网1月2日报道美国外交学者网站2022年12月27日发表德国墨卡托中国研究所分析师安东尼娅·赫迈迪和丽贝卡·阿塞萨蒂的文章,题为《欧洲为什么与美国对华出口管制抗争》。全文摘编如下:
2022年10月,美国对中国实施了迄今为止最大规模的出口管制。这些规则寻求限制中国获得先进半导体技术的机会,其目的是迅速利用美国的影响力来削弱中国的超级计算和人工智能能力。
新的管制措施大大加剧了中美科技竞争。美国总统国家安全事务助理杰克·沙利文说,美国希望在人工智能和其他“力量倍增技术”方面“保持尽可能大的领先优势”。
但这是有风险的。除非其他主要半导体生产国加入(这些国家迄今为止一直不愿这样做),否则,其中一些管制措施不会取得效果。
新的出口管制措施最初引发了关于现有规则、即外国直接产品规则所涵盖范围的困惑,外国直接产品规则对一些在海外制造的产品实施出口管制。由于美国的技术在半导体供应链上几乎无处不在,因此美国可以授权或阻止域外销售。事实上,这些并不涵盖半导体制造设备,因此最初阿斯麦控股公司的设备可以不受美国长臂管辖。沿着这条道路前进可能损害美国的利益,也会严重削弱盟国间的信任。关键是,华盛顿可以在它愿意的时候利用自己的影响力。
信任问题并不新鲜。尽管经济上的考虑在美国的出口管制法规中没有一席之地,但华盛顿对全球技术贸易越来越多的干预引发了人们对保护主义的担忧。
阿斯麦控股公司首席执行官彼得·温宁克抱怨说,华盛顿偏心美国半导体制造设备领域的企业,证据是它近年来大力游说荷兰政府,这导致荷兰拒绝发放对华出口极紫外光刻机的许可。这些抱怨表明信任受到削弱并且人们认为美国采取了贸易保护主义做法。
各国政府处境艰难,因为它们必须确保这样的出口管制措施不会扼杀本国产业。例如,如果没有日本的支持,欧洲或荷兰的单边管控将使日本竞争对手获得优势。已经有迹象表明,中国企业可能正在转向日本的半导体制造设备生产商,因为这些企业使用的美国技术更少,因此更不可能受未来涉及半导体制造设备的外国直接产品规则影响。
来自中国的收入对许多半导体公司来说至关重要。
尽管美国正在劝说伙伴国减少在芯片和电动汽车电池等其他领域对中国的依赖,但欧洲企业担心去全球化的代价。芯片供应链之所以高效,是因为它是全球性的、一体化的。如果供应链分崩离析,越来越多的国家奉行谋求自力更生的政策,芯片的成本就会上升。欧洲工业需要越来越多的芯片,不仅是在高科技行业,还有正被自动化和数字化改造的汽车等低技术领域。
然而,追求完全自给自足的供应链并不现实。
我国数字经济发展进入数据驱动新阶段******
1月4日,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在“第五届数据资产管理大会”发布的《大数据白皮书》(以下简称《白皮书》)显示,我国大数据技术产业整体水平大幅提升,已形成数据存储与计算、数据管理、数据流通、数据应用、数据安全五大核心领域。
从《白皮书》披露的数据看,我国大数据发展环境持续向好,创新能力不断增强,生态体系持续优化,市场前景广受认可。
从创新能力看,2021年我国发表大数据领域论文量占全球31%,大数据相关专利受理总数占全球超50%,均位居第一;从生态体系看,2021年我国大数据市场主体总量超18万家,形成了大企业引领、中小企业协同、创新企业不断涌现的发展格局;从市场前景看,2021年我国大数据相关企业获投总金额超过800亿元,创历史新高。
“2022年,我国在政策、人才、资金等方面持续加码,为大数据后续发展注入强劲动力。”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院长余晓晖特别指出,《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以下简称《数据二十条》)的印发,是我国探索数据要素价值释放、做强做优做大数字经济迈出重要一步。
尽管我国数据生产要素制度建设再获关键政策支撑,但未来发展,还要看大数据技术产业,即五大核心领域如何应对挑战。
针对《白皮书》罗列的各项挑战,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云计算与大数据研究所所长何宝宏以数据流通领域为例指出,数据流通技术提供了“数据可用不可见”“数据可控可计量”的数据服务新范式,数据流通市场逐渐从“以数据产品为主”向市场驱动的“以数据需求为主”转变,挑战也越发凸显,比如,数据权属界定的场景与问题复杂,对参与数据流通的主体权利关系,理论、制度和产业实践层面均尚未形成共识;数据的估值定价尚缺乏科学、标准的评价方法;数据流通的准入、竞争等行为约束没有清晰的法律界定,配套规则不完善;隐私计算等数据流通关键技术应用不成熟。
谈及被列为首位挑战的数据权属界定,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建民说:“从土地到石油,生产要素的产权界定是牵一发而动全身的大事,数据确权也是数据基础制度体系最为核心的问题,是数据要素市场化的逻辑起点和法律前提。《数据二十条》将弥合此前关于数据确权的各种分歧,引导各方将力量集中到更为细致的制度研究和设计上。”
数据流通的重要前提是数据开放,它所带来的安全挑战来自何处首先需要廓清,《白皮书》给予明确:数据安全责任体系构建尚不成熟,数据安全的主体责任边界模糊;具体业务场景下的技术落地仍然缺乏实践指引,数据安全管理与技术易脱钩;传统网络安全防护思路与措施无法满足当下的数据安全防护需求。
“对数据开放中的安全性、合规性、权益分配等方面的考量,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数据的互联互通与价值实现,市场因而呈现‘数据需要开放,却又难以开放’的困境。”中国电子数据治理工程指挥部技术部主任国丽认为,解决这一矛盾需要扎实的安全技术支撑,需建立覆盖产权、流通、分配、治理的一体化的数据安全与数据要素化工程体系。
以《数据二十条》出台为标志,我国数字经济发展从技术引领进入到数据驱动的新阶段,中国电子信息行业联合会秘书长高素梅强调,目前我国数据管理的水平仍然处于初步发展阶段,数据管理的科学性、规范性、实用性仍然影响数据要素市场的进一步培育与开拓。(刘艳)